Citi Plus 投資推廣優惠及使用投資戶口教學
美股首3個月買入免佣優惠之條款及細則:
- 美股首3個月買入免佣優惠(「美股免佣優惠」)只適用於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推廣期」)首次開立花旗銀行 (香港) 有限公司及/或花旗銀行,依美國法律成立的有限責任組織 (「本行」)的證券戶口(「新股票客戶」) 之花旗私人客戶業務/ Citigold/ Citi Priority/ Citibanking/ Citi Plus 客戶,並於過去12個月內未曾取消或持有任何本行個人或聯名證券戶口,方可享有美股免佣優惠。
- 新股票客戶於新開立股票戶口當月起計之首3個月內(包括開戶月),透過網上或流動理財證券服務(如適用)買入美股,方可享無上限買入美股免佣優惠。
- 優惠只適用於買入美國股票之交易,不包括其他股票市場的買入及沽出交易、股票存入及提取證券、認購新股及有關股票月供投資計劃之交易。
- 新股票客戶於交易時須先繳付標準經紀佣金。豁免之買入美股經紀佣金將於2024年1月31日或之前回贈予新股票客戶證券戶口連結之美元結算戶口。於回贈時,新股票客戶之證券戶口及美元結算戶口須仍然有效,方可獲享上述優惠。若客戶於本行回贈經紀佣金時並非有效之本行銀行及證券戶口客戶,有關之佣金回贈將被視作放棄,而本行將不會透過任何途徑存入有關佣金回贈。
- 此推廣不適用於以下人士:
i. 美國人士。
ii. 於歐盟及歐洲經濟區國家居住之人士。
iii. 所有於推廣期內為本行或其子公司之員工。
iv. 於新加坡居住之人士。
「買香港股票免佣 長達一世」優惠之條款及細則:
- 「買香港股票免佣 長達一世」優惠(「買股票免佣優惠」)只適用於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推廣期」)首次開立花旗銀行(香港)有限公司及/或花旗銀行,依美國法律成立的有限責任組織(「本行」)的證券戶口,並於過去12個月內未曾取消或持有任何本行個人或聯名證券戶口(「新客戶」),方可享有買股票免佣優惠。
- 新客戶於開立證券戶口後,所有透過網上或流動理財證券服務(如適用)的買入港股須符合以下項目,方可享買入港股豁免經紀佣金優惠(「免佣優惠」):
a. 由開戶當月起計之首3個月內(包括開戶月),新客戶須進行最少1次認可交易*。如新客戶於2023年7月份開立證券戶口,須於2023年9月30日或之前完成最少1次香港股票買入或沽出交易方可於2023年10月,即開戶當月起計之第4個月(「第4個月」) 享免佣優惠。開戶首3個月買入港股可享買入港股豁免經紀佣金優惠。
b. 由第4個月起,新客戶須每月進行最少1次認可交易,翌月即可繼續享免佣優惠。如新客戶於第4個月起任何一個月未曾進行任何認可交易,免佣優惠將於翌月起終止及失效。
* 認可交易只限香港股票買入或沽出交易,並不包括其他股票市場的買入及沽出交易、存入及提取證券、認購新股及有關股票月供投資計劃之交易。 - 新客戶於交易時須先繳付標準經紀佣金。豁免之買入港股經紀佣金將於完成證券交易月份後起計3個月內回贈予新客戶證券戶口連結之港元結算戶口。如有關香港證券以人民幣結算,有關佣金回贈將以人民幣1元 = 港幣1. 2元計算及回贈至港元結算戶口。於回贈時,新客戶之證券戶口及結算戶口須仍然有效,方可獲享上述優惠。 若客戶於本行回贈經紀佣金時並非有效之本行銀行及證券戶口客戶,有關之佣金回贈將被視作放棄,而本行將不會透過任何途徑存入有關佣金回贈。
- 由第4個月起開始之認可交易,每月可獲享豁免之經紀佣金的上限為港幣$888。
- 由第4個月起開始之買股票免佣優惠只適用於花旗私人客戶業務之客戶、Citigold®客戶、Citi Priority客戶及Citibanking客戶。®
- 此推廣不適用於以下人士:
i. 美國人士。
ii. 於歐盟及歐洲經濟區國家居住之人士。
iii. 所有於推廣期內為本行或其子公司之員工。
iv. 於新加坡居住之人士。
例子:新客戶於2023年7月23日開立證券戶口,所以2023年7月為開戶之第一個月。
成交金額 (H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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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份 | 交易月份 | 買股票免佣優惠 | 買入 | 沽出 | 其他股票交易 |
條件1:開戶首3個月內,新客戶須進行最少1次認可交易,方可於第4個月享買股票免佣優惠 | |||||
第1個月 | 2023年7月 | 有 | - | - | 存入證券 HK$500,000 |
第2個月 | 2023年8月 | 港股 HK$700,000 經紀佣金回贈 = HK$1,400 |
港股 HK$100,000 |
- | |
第3個月 | 2023年9月 | - | - | - | |
條件2:由第4個月起,新客戶須每月進行最少1次認可交易,翌月即可繼續買股票享免佣優惠 | |||||
第4個月 | 2023年10月 | 有 (因為於開戶首3個月內有多於1次認可交易) |
港股 HK$650,000 經紀佣金回贈 = HK$888* |
港股 HK$200,000 |
- |
第5個月 | 2023年11月 | 有 (因為於上一個月有多於1次認可交易) |
港股 HK$50,000 經紀佣金回贈 = HK$100 |
港股 HK$50,000 |
認購新股 HK$10,000 |
第6個月 | 2023年12月 | 有 (因為於上一個月有多於1次認可交易) |
- | - | - |
第7個月 | 2024年1月 | 免佣優惠終止 (因為於上一個月並無任何認可交易) |
- | - | - |
Δ假設經紀佣金為成交金額的0.2%;淺灰色格為買股票免佣優惠之認可交易。
*由第4個月起開始之認可交易,每月可獲享豁免之經紀佣金的上限為港幣$888。
「存入證券以享高達HK$10,000現金獎賞」之條款及細則:
- 推廣期為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 (「推廣期」) ,包括首尾兩天。
- 客戶須於推廣期內透過分行或Citibank網上理財之「存入證券」功能成功從第三方金融機構/銀行過戶並存入香港、美國、上海戓深圳證券,方可獲享現金獎賞。
- 現金獎賞金額將根據毎位客戶於推廣期內的證券存入總金額減證券轉出總金額(「總證券淨金額」)釐定,詳情如下:
總證券淨金額(HK$) 現金獎賞金額(HK$) 50萬元至1百萬元以下 $500 1百萬元至3百萬元以下 $1,000 3百萬元至5百萬元以下 $3,000 5百萬元或以上 $10,000 - 總證券淨金額以該成功存入月份的最後一個交易日之證券收市價格*及股數作計算。如「證券存入」交易涉及外幣,兌換率1美元 = 港幣7.8元/人民幣1元 = 港幣1.2元將用以換算證券金額。
- 聯名股票戶口之所有證券轉賬交易,將一併用作計算戶口主要持有人的總證券淨金額。
- 每位客戶於推廣期內只可享優惠一次。
- 現金獎賞將於2023年12月31日或之前存入客戶之港元結算戶口。於回贈時,客戶之證券戶口及港幣結算戶口須仍然有效,方可獲享上述優惠。若客戶於本行送出獎賞時並非有效之本行銀行及證券戶口客戶,有關之奬賞將被視作放棄,而本行將不會透過任何途徑存入有關奬賞。
- 此推廣不適用於以下人士:
i. 美國人士。
ii. 於歐盟及歐洲經濟區國家居住之人士。
iii. 所有於推廣期內為本行或其子公司之員工。
iv. 於新加坡居住之人士。
*證券前收市價可按香港交易所調整。詳情請瀏覽香港交易所「有關證券前收市價調整的指引」。
「開立股票戶口賞港元(或其等值)$500現金回贈」(「獎賞」)之條款及細則
- 除另有訂明外,獎賞推廣期由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包括首尾兩天(「推廣期」)。
- 獎賞只適用於推廣期内:
2.1a 經Citibank網上理財或手機開戶申請並成功開立花旗銀行(香港)有限公司及/或花旗銀行,依美國法律成立的有限責任組織(「本行」)銀行戶口及港股及或美股戶口之新客戶(「全新客戶」)。全新客戶不包括於過去12個月内曾取消本行個人或聯名銀行服務及證券戶口之客戶。或
2.1b 經Citibank網上理財或手機成功開立本行港股及或美股戶口之本行現有客戶(「新股票客戶」)。新股票客戶須於過去12個月內未曾取消或持有任何本行個人或聯名證券戶口。並
2.2 由股票戶口開戶當月起計之首3個月內(包括開戶月),全新客戶及新股票客戶須透過Citibank網上理財或流動理財進行股票交易並累積滿指定交易金額*。
*認可交易金額只限香港或美股股票買入或沽出交易,並不包括其他股票市場的買入及沽出交易、存入及提取證券、認購新股及有關股票月供投資計劃之交易,詳情如下:股票市場 認可證券交易 現金回贈(HK$或其等值) 開立港股或美股戶口 首3個月內交易金額累積達港元$10,000(或其等值) $250 開立港股及美股戶口 首3個月內交易金額累積達港元$20,000(或其等值) $500 - 根據上述條款2之要求,合資格之全新客戶及新股票客戶可享高達港元(或其等值)$500現金回贈。
- 若賬戶為聯名戶口,只有主要賬戶持有人可於推廣期内獲獎賞1次。
- 開立港股或美股戶口獎賞將於2024年1月31日或之前存入合資格之全新客戶及新股票客戶證券戶口連結之港元或美元結算戶口。於回贈時,全新客戶及新股票客戶之證券戶口及港元或美元結算戶口須仍然有效,方可獲享上述優惠。若全新客戶及新股票客戶於本行送出賞時並非有效之本行銀行及證券戶口客戶,有關之奬賞將被視作放棄,而本行將不會透過任何途徑存入有關奬賞。
- 開立港股及美股戶口獎賞將於2024年1月31日或之前存入合資格之全新客戶及新股票客戶證券戶口連結之港元結算戶口。於回贈時,全新客戶及新股票客戶之證券戶口及港元結算戶口須仍然有效,方可獲享上述優惠。若全新客戶及新股票客戶於本行送出奬賞時並非有效之本行銀行及證券戶口客戶,有關之奬賞將被視作放棄,而本行將不會透過任何途徑存入有關奬賞。
- 獎賞不可轉讓他人、不可兌換現金或換取其他優惠。
- 此推廣不適用於以下人士:
i. 美國人士。
ii. 於歐盟及歐洲經濟區國家居住之人士。
iii. 所有於推廣期內為本行或其子公司之員工。
iv. 於新加坡居住之人士。
- 本行保留權利隨時暫停、更改或終止此獎賞及更改其條款及細則,並毋須另行通知。如有爭議,本行保留一切最終決定權。
- 本條款及細則之中英文版本如有差異,一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不設最低經紀佣金優惠之條款及細則:
- 不設最低經紀佣金優惠之優惠期至2023年9月30日。
- 客戶透過網上或流動理財證券服務進行之香港或美國證券交易可獲豁免最低經紀佣金(香港證券: 每單交易最低收費為HKD/RMB100; 美國證券: 每單交易最低收費為USD30 );但不適用於透過證券買賣熱線進行之交易。
一般條款及細則:
- 客戶仍須繳付其他非佣金項目之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印花稅、交易徵費及交易費(如適用者)。
- 豁免網上認購新股之服務費之優惠期至2023年9月30日。
- 上述優惠不可與其他優惠同時使用。
- 上述所有優惠/獎賞並不適用於所有於推廣期內及回贈時為本行或其子公司之員工。
- 本行保留權利隨時暫停、更改或終止此優惠及更改其條款及細則,並毋須另行通知。
- 如有爭議,本行保留一切最終決定權。
中英文版本如有歧異,一概以英文版為準。
重要聲明: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要求全國證券交易所和美國金融業監管局(FINRA)實行最小計價單位試行計劃。最小計價單位試行計劃於2016年10月3日起執行。客戶於美股開市前或美股交易時間內買賣指定美國證券的限價盤或止蝕盤指示需輸入以每美元 0.05單位遞增的價格。如有關指定證券交易指示不符合計價單位要求,有關指示將不會被執行。客戶應於提交指示後查閱有關指示交易狀況。就有關指定美國證券名單及詳情,請查閱美國金融業監管局(FINRA)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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